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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利津县纪委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

浏览次数: 0 ???? 来源:东营市纪委监察局???? 发布时间:2017-06-08

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发挥警示教育作用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现将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:

  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、党支部书记岳明良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。2013年11月,岳明良在任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、党支部书记期间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招待费列支有关规定,为减少单位账目上招待费列支数额,将14500元招待费以会议费、租车费、印刷费等名义在单位账目中列支。利津县纪委研究并报利津县委批准,给予岳明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,强化纪律观念,坚守纪律“底线”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聚焦监督执纪问责,深挖细查改头换面、隐形变异的“四风”问题,对顶风违纪、不收敛、不知止行为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,不断强化“不敢”、“知止”氛围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

  

中共利津县纪委

2017年5月31日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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